合作开发合同:共同建设“______________大厦(暂名)”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4-06-24 14:09:26编辑:崔建来源:

合作建房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建设“______________大厦(暂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_______市_______区政府管理部门申请“____大厦”建设项目。该项目申请土地面积为暂定_______亩,具体以甲方与土管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及此后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的记载为准,土地用途为。

二、项目规模

上述项目的建筑面积预计为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建筑项目性质为综合(具体以行政文件的许可内容为准)。

三、土地使用权分割

项目实施后,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权。分割后应各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税费等费用由各自承担。

四、资金及垫付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土地款项由甲乙双方按照分割比例分别承担,其中需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续,由甲方先行垫付。上述垫付款项从土地使用权证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由乙方予以归还,并按照______________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职责与义务

合作开发合同:共同建设“______________大厦(暂名)”协议书

甲方负责项目所需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而乙方则负责取得该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施工建设直至完工交付使用过程中的所有政府批准和许可工作。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等事项,由甲方负责落实。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20__天内开工、或在第_10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的,乙方工期顺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1__天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协助;当拖延时间超过__1__天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