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有哪些待遇?新农合报销比例与病种详解

发布时间:2023-12-22 11:05:27编辑:符琪来源:

新农合特殊病种与医疗费用报销

特殊病种有哪些待遇?新农合报销比例与病种详解

在国家实施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住院和特殊门诊报销。那么,新农合特殊病种有哪些呢?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农合的特殊病种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一、新农合特殊病种

新农合特殊病种包括以下28种: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化学治疗、激素治疗和放射性治疗;

重症尿毒症透析;

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

再生障碍性贫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

血友病;

肝硬化(失代偿期);

胸卒中及后遗症;

重症肌无力;

苯丙酮尿症;

儿童听力障碍;

地中海贫血;

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

癫痫病;

慢性心功能不全;

类风湿性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

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

高血压(Ⅱ期以上);

糖尿病;

结核病(辅助医疗);

支气管哮喘;

慢性肾炎;

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甲状腺功能亢进;

脑瘫;

冠状动脉粥样性心脏病。

参保人员患有上述28个病种之一需门诊治疗的,由本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申请表》,并附相关病历和医学检查报告,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由市医疗保险咨询委员会进行集中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特殊病门诊医疗卡》。申请人取得《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后的次月开始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季度组织一次。

二、2017年新农合补偿标准

参保人员首次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线、基金补偿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如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基金补偿90%,个人负担10%;县(区)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基金补偿75%,个人负担25%;市级医院起付线为800元,基金补偿50%,个人负担50%;市外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基金补偿40%,个人负担6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偿,单次补偿封顶25元,每人年封顶线150元。

1、不同的省市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金额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新农合的特殊病种涵盖了多种疾病,对于患有这些疾病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特殊病门诊待遇。同时,新农合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根据不同的医院级别和起付线有所差异。如有需要,请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