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鑫禧宝年金保险:保障期限与免责条款详解

发布时间:2024-04-11 12:05:43编辑:虞榕来源:

保险概述

本保险计划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28天至75岁。投保人可以选择不同的交费期限,分别为保10年分3年交、保15年分3/5年交和保20年分3/5/10年交。一旦购买了本保险,保障期限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为10年、15年或20年。

保险责任

特别关爱金:保单生效后的第五年,如果被保险人仍然健在,可以领取并按约定的第一年保费比例支付。最高可支付到50%。

年金:从保单生效后的第六年开始,只要投保人仍然生存,就可以领取年金,直到保障结束。这也是按照第一年保费的约定比例支付,最高可支付50%。

呵护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其受益人可以领取100%的呵护金。

身故赔付: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赔付已交保费扣除已领年金总和和现金价值。

保险免责

以下情况可能会被视为保险免责: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国寿鑫禧宝年金保险:保障期限与免责条款详解

被保险人酒后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